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
第 59 号
《国家标准管理办法》已经2022年8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0次局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。
局长:罗文
2022年9月9日
国家标准管理办法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标准管理,规范国家标准制定、实施和监督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国家标准的制定(包括项目提出、立项、组织起草、征求意见、技术审查、对外通报、编号、批准发布)、组织实施以及监督工作,适用本办法。
第三条 对农业、工业、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,可以制定国家标准(含国家标准样品),包括下列内容:
(一)通用的技术术语、符号、分类、代号(含代码)、文件格式、制图方法等通用技术语言要求和互换配合要求;
(二)资源、能源、环境的通用技术要求;
(三)通用基础件,基础原材料、重要产品和系统的技术要求;
(四)通用的试验、检验方法;
(五)社会管理、服务,以及生